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2021年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综合考评总成绩公示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历量化评分、面试等环节,现将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2021年竞争性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综合考评总成绩(一般工作人员综合考评总成绩=资历量化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5),公示期为11月29日—12月3日。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
1.部门负责人体检名单
(1)综合部部门负责人
准考证号:ZF21001姓名:贾勇
(2)财务部部门负责人
准考证号:CF21003姓名:马林(递补)
准考证号:CF21005姓名:韩XX(放弃)
2.一般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1)综合部秘书人员
准考证号:M21013姓名:马骎
准考证号:M21033姓名:雷霞
(2)财务部财会人员
准考证号:C21009姓名:郑秀元
准考证号:C21006姓名:刘璐
(3)规建部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准考证号:G21017姓名:谢亚萍
准考证号:G21016姓名:鸟云飞
(4)师资部师资队伍规划建设人员
准考证号:S21001姓名:丁永秀
(5)学科部学科专业规划建设人员
准考证号:X21009姓名:许珊珊
(二)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试时间
体检时间:12月4日。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规定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20前持身份证原件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东2-2号)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12月4日。请考生自行登录https://www.lgpc.com.cn/2/p/(MBTI职业心理测试)完成心理素质测试。并于12月6日将心理素质测试纸质报告交至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师资部。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院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认真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8.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要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及政审事宜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人:苗老师联系电话:0971-5201131
西宁大学筹建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西宁大学筹建办竞争性选调综合部秘书岗位综合考评总成绩
3.西宁大学筹建办竞争性选调规建部规划建设管理岗位综合考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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