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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选调生考试考察工作补充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5-18 09:52

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工作的补充公告

根据《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工作公告》,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为稳妥做好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和方式

考察工作将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4日,采取个人承诺和线上考察的方式进行,请考察人选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根据考察组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考生需提交个人信息

1. 经高校推荐部门盖章确认的《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2. 下载并填写《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承诺书》《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信息登记及在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见附件1、2),形成电子版文档和填写后的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3. 考生本人学生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4. 证明具备选调资格的相关材料:

(1)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党员统计系统中个人信息截图。

(2)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的扫描件或高清图片。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属于班级委员及以上职务。)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3)在选调高校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4)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需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高清图片。

上述材料需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考号+姓名+报考岗位”,务必于2021年5月24日17:00前提交到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如考生放弃选调资格,本人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签字(见附件4),于2021年5月24日17:00前将扫描件或高清图片提交到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并电话告知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三)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考察组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其他事宜

1.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当考察结论一致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关于体检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2.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承诺书

2. 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人选信息登记及在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

3. 辽宁省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4. 关于放弃2021年辽宁省选调生考察资格的说明

(参考样式)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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