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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复旦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条件
复旦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 2020-10-29 10:44

为进一步优化新时代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就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复旦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5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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