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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20人考试注意事项
华图教育 2020-07-13 10:57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请广大报考者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山西省2020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3),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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